观点摘编
2019年no.6 观点摘编
华侨华人与百年
中国文学的海外传播
中华文化走出去,已然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题中应有之义。作为文化的重要载体、表现形式,中国文学应当自觉承载其历史使命。但百年中国文学,特别是当代文学的海外传播,却面临着严峻挑战。应对挑战,需建立在完备的认知之中。从现有有关百年中国文学的文学史书写来看,何为本土(中国)与海外是一个不得不面对,却依然没有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在以“重写文学史”、“20 世纪中国文学”为主体的文学认知与实践中,时间意义的探寻可谓是其核心主旨,但中华文化海外传播的时代语境历史性地要求百年中国文学需要空间转向,在“时间的中国”基础上,建构一个“空间的中国”。在这个新的认知体系的建构中,“华侨华人文学”将为此提供一个不可或缺的文学史视角,在“文化中国”的全球化场域中,将有效沟通本土与海外。一旦“中国文学”的空间内涵有所规定,“华侨华人文学”与其关系有所厘清,那么百年中国文学海外传播的谁传播、传播什么、通过什么渠道、向谁传播、传播的效果等5个方面,就将比原有的仅仅是时间内涵的“中国文学”的海外传播有更多的可能性。
——王列耀:《华侨华人与百年中国文学的海外传播》,原文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1月6日
外商投资法背景下
华侨华人回国(来华)投资的法治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为我国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同时也标志着我国外商投资将迎来制度性开放的新时代。
在此背景下,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将为华侨华人回国(来华)投资带来更多优惠便利,使他们可在更加公平公正的制度环境下平等参与国内市场竞争。但与此同时,也要看到新时代华侨华人回国(来华)投资中的一些法律问题依然存在,导致其回国(来华)投资法律适用主体资格不确定和投资待遇相对降低。
追溯新中国成立70年来华侨华人回国(来华)投资法律制度发展的历史沿革,考虑到华侨华人法律主体资格的特殊性,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法关于华侨华人回国(来华)投资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起体系完善的华侨华人回国(来华)投资特殊监管法律制度,明确“华侨华人投资者”和“华侨华人投资”基本法律概念,补充根据投资资金来源确定是否属于外商投资的规定,平衡华侨华人与投资协议缔约国国民和港澳台同胞之间的投资待遇差异性,从而为新形势下华侨华人回国(来华)投资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以吸引更多的华侨华人回国(来华)投资创业。
——李猛:《〈外商投资法〉背景下华侨华人回国(来华)投资的法治保障》,原文载于《中国流通经济》2019年第11期
新媒体增强
华侨华人青年向心力
在互联网时代,应更好地号召华侨华人青年共同书写中华民族发展的时代新篇章,应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平台,传播中国文化、中国价值、中国精神,增强华侨华人青年对民族的向心力。因此,以新媒体互动传播为契机,强化有效网络沟通形式,是实现与华侨华人青年进行心灵沟通的重要路径。为此,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以融媒发展逻辑建构心灵沟通的新平台。用融媒发展逻辑筑牢沟通桥梁,拓展互联网传播渠道,提高新媒体舆论把控能力,增强网络沟通能力,营造有利于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舆论氛围。第二,以话语传播逻辑形成大众话语修辞新体系。关键在于“怎么说”,这需要通过“认同原则”、“亲近原则”、“时新原则”,形成符合新媒体语境下适合华侨华人青年心理、接受习惯和共同利益主张的可沟通的大众话语修辞体系。第三,以仪式传播逻辑构建文化共同体。仪式传播是为了传递一种特定的情感,有利于文化共同体的建构。增强华侨华人青年对祖(籍)国的向心力,可以用“文化记忆”、“文化生活”、“文化共鸣”的仪式传播逻辑,助力构建文化共同体。
——马凓:《新媒体增强华侨华人青年向心力》,原文载于《中国社会科学报》2019年11月19日
东南亚地区
华语电视媒体发展现状
东南亚地区华语电视媒体是以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地的华侨华人为主要受众、以普通话或汉语方言为主要传播语言的电视媒体。寰宇电视台作为马来西亚国内最大有线付费电视机构,旗下的华语频道群已成为马来西亚最具代表性的华语电视媒体之一。面对新媒体的强烈冲击,马来西亚寰宇电视台也不断加快媒介融合的探索,促使华语电视频道群的转型升级。在新媒体的不断挑战下,海外华语电视媒体仍需不断提高自身的传播影响力。
首先是打破受众限制,讲好中国故事。一方面,应增强自身文化实力,借助“一带一路”的难得机遇和优质华语电视节目资源,促进所在国家民众之间的团结和睦,增进所在国家与中国的友好关系。另一方面,应充分讲好中国发展的故事,为华人社会的生存发展及传播中华优秀文化贡献力量。
其次是提高节目自制能力,增强华语媒体竞争力。完善节目制作环节,提高节目制作水准,鼓励新生力量参与到节目生产的各个环节,提高媒体竞争力。
再次是警惕泛娱乐化趋势,打造权威华人发声平台。
——杨敏学,吴浩菁:《东南亚地区华语电视媒体发展现状》,原文载于《中国广播电视学刊》2019年第11期
深化与港澳侨交流合作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改革开放40 多年来,广东省充分发挥毗邻香港和澳门、华侨华人众多的优势,以深化交融为导向,坚持长期交流、深度交往,搭建交流联系平台,引导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特别是青少年增强“命运共同体”意识,强化共同历史记忆和文化联结,不断增进国家认同、民族认同和文化认同。
在文化交流方面,积极开展海外华文教育,举办夏(冬)令营活动,大力弘扬中华文化;在经贸合作方面,积极推动产业融合、科技创新,不断加强经贸和投资的推介宣传,积极开拓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合作,做好投资项目的跟进和服务,加强对高科技电子、芯片制造等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在科技合作方面,搭建粤港澳科技界交流联系平台,加快集聚创新人才要素,大力培养和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物、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才,深化产教融合,促进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对接合作,推动了广东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打下坚实基础。此外,广东省还将充分发挥华侨华人优势,鼓励其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建言献策,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共同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梁辉荣:《深化与港澳侨交流合作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原文载于《深圳特区报》2019年12月10日
非洲华侨华人形象的
历史演变与提升
非洲华侨华人形象是非洲人民认知中国国家形象的有效途径。随着中非经贸交往、人文交流和人员交际日益密切,中国形象的塑造对中非友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历史上,非洲华侨华人形象经历了一个变迁过程。从古代中非之间的平等友好交往、郑和船员后裔所代表的传统美德、早期契约劳工与自由移民的复杂形象、新中国成立前后的精神风貌,到改革开放前后的中国新形象。总体而言,当代华侨华人在非洲的形象是积极正面的,中国在非洲的良好国家形象既与中非关系的光荣传统息息相关,又同中国对非洲的正确政策紧密相连。
目前,中国在非洲形象仍面临个别挑战和问题,应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赴非人员培训,并鼓励高素质人才赴非工作;帮助非洲华侨华人树立“入乡随俗”的观念,主动融入非洲大家庭;促进中非人文交流与合作,发挥公共外交等重要作用,提升非洲华侨华人形象。
——张梦颖:《非洲华侨华人形象的历史演变与提升》,原文载于《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
(暨南大学图书馆•世界华侨华人文献馆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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