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侨务优势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2007年no.1 侨务评说 作者:乔言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点部署,是指导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决定》明确指出:要促进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要全面贯彻党的侨务政策,做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工作,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为贯彻落实《决定》中的这一指示精神,今年年初伊始的全国侨办主任会议上,国务院侨办陈玉杰主任在大会发言中明确要求:各级侨办要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贯穿于侨务工作的全过程,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侨务部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侨务工作的特点和优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服务。
国内3000万归侨侨眷这个侨界的和谐是整个国家、整个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海外侨社的和谐是我们构建和谐世界的重要内容之一。构建一个和睦相融、合作共赢、团结友爱、充满活力的华侨华人社会,对于维护我国国际形象,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具有重要意义。
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中,侨务部门要认真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坚决贯彻党的“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政策原则,既要依法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又要根据他们生活在海外或具有“海外关系”这一特点,给予符合中国国情的适当照顾。
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工作中,我们要找准切入点。
构建一个国内和谐的侨界,首先,各级侨办要将促进华侨农场的改革和发展作为侨务部门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头等大事来抓。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切实解决好清还拖欠归难侨职工的工资、退休金、医药费和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土地维权、社会保障等华侨农场面临的突出而紧迫的困难。要进一步深化华侨农场领导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使华侨农场“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扶持归难侨走上勤劳致富之路。其次,各级侨办要高度重视散居社会贫困归侨侨眷扶贫帮困工作,积极协助同级政府和主管部门,摸清城乡贫困归侨侨眷的底数,区分情况,给予救助。再次,各级侨办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建立健全有效的工作机制,依法维护海外侨胞在国内投资创业的合法权益,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难题,不断完善创业软环境。
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经济的迅猛发展、走出国门人数的增加,以及近年海外侨情的变化,构建和谐侨社的任务迫在眉睫,构建和谐侨社成为侨务部门国外侨务工作的首要内容。各级侨办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侨胞遵守住在国法律,尊重当地社会、民族习俗,关注环境保护,尊重雇员权益,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注意回馈社会,充分照顾到其他社会族群的利益,与住在国人民和睦相融,努力树立中国侨民的良好形象。要促进侨胞加强与主流社会的沟通,增进理解、化解隔阂;积极参与当地社区事务,踊跃投票,勇于参选。实现华侨华人社会内部的团结与和谐,是构建和谐侨社的基础。要推动华侨华人社团求同存异,在社团内部和社团之间建立起协调合作的有效机制,以共谋侨社福祉,增强族群凝聚力,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要倡导和谐文化,着力铸造华侨华人社会的优秀精神品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大力开展华文教育工作,构建和谐侨社的思想道德基础。
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是摆在侨务部门面前的新课题,需要我们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拓展工作思路,探索和创新工作方法,拓宽工作领域。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侨务工作全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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